5月16日,为期为5个月的打击保健食品“四非”专项行动开始了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自5月初到9月底,在全国展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、非法经营、非法添加、非法宣传等专项活动。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,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,并且对人体不允许产生任何急性、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。随着我国市民生活水平的改善,市民对健康需求不断增加,老年人希望更长寿,年轻人希望缓解疲劳,增加免疫力,保健食品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。截至2012年底,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有2006家,2012年产值约2800多亿元。 但是关系健康的保健食品问题突出,一些不法企业以食品批准文号、生产许可证号、消杀产品批准文号等生产假冒保健食品,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、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;擅自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品,如在减肥功能产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、酚酞等药物,在辅助降血糖功能产品中非法添加二甲双胍、格列苯脲等药物;以会议、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;虚假夸大产品功效,擅自增加保健功能、扩大适用人群,误导消费者。 此次专项检查将重拳出击,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;情节严重的(足以造成人体危害、社会影响面广,对孕妇、儿童造成健康危害等情况),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;涉及犯罪的,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,一律封存、下架、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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